2月2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2012年至今,我省共有6处省级风景名胜区启动了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9处景区启动了申报省级风景名胜区工作,新增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处(万年神农源、德兴大茅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数量升至14处,在全国的排名由第六位跃升至第三。新增省级风景名胜区4处(乐安县流坑、南丰县潭湖、横峰县葛源、黎川县船屋),省级风景名胜区数量升至26处。目前,全省风景名胜区数量由原来的36处增加到40处,面积增加了180平方公里。
近两年,全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高达35亿元,有力地改善了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条件,提高了风景名胜区在旅游强省战略中的地位。据初步统计,2014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接待游客达4000万多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00多亿元,其中门票收入达1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