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安徽省海绵城市规划技术导则》《安徽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雨水控制利用工程》等建设标准发布,并将于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根据规划,到2017年,试点城市内涝积水点基本得到解决,城市建成区年径流控制率达70%。到2020年,所有城市及60%以上的县城区基本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
安徽自去年以来全面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池州作为全国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市,已取得初步进展。合肥、芜湖、黄山等9个省试点城市以及南陵县、全椒县等6个试点项目先行先试,安徽省财政厅统筹安排1.04亿元专项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