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召开的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珠海将《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下称《概规》)定位为该市最高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直接依据,并通过城市总体规划指导其他规划的编制,是其他规划的间接依据。
据介绍,《概规》由新加坡“规划之父”刘太格及其团队(新加坡雅思柏设计事务所)编制,对珠海未来50年的城市定位、愿景、人口和用地终极发展规模进行全面评估和规划,引导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为确保该规划的科学性、有效性和稳定性,珠海市人大常委会于今年9月25日通过了《关于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的决定》(下称《决定》),赋予该规划法律地位,固化其成果、核心理念、编制程序、监督管理等内容,为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提供了法律保障。
《决定》明确,珠海市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是对本市空间发展模式、城市规模、功能结构及城市环境等重大事项作出的长远展望和安排,是引导及控制城市开发边界和建设管理的基础性、宏观性、战略性规划。
“该规划是本市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并用以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以及涉及空间的各类规划的编制。”《决定》补充道。
《决定》要求,概念性规划应当对城市空间结构、城市中心体系、基本城市组团、城市交通体系、城市蓝绿系统等强制性内容作出规定。“城市空间结构应当体现以鹤洲南地区为城市核心,城市中心体现应当体现‘城市核心-片区中心-基本城市组团中心-邻里中心’四级架构;城市交通系统应当以城市高快速路网为主骨架、公共交通以城市轨道交通为主、快速公交为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