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及批准厦门经济特区由厦门本岛扩大到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厦门市开展了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的修编工作,于 2010年11月通过了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于 2010年12月通过了部际联席会议审查。2014年,按照住建部统一部署,结合厦门市近几年城市发展变化实际,对上报的总规成果进行进一步完善。
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和规模
规划区范围
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厦门市行政辖区,土地面积为1699.39平方公里。包括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六个行政区。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0年——2020年
近期:2010年——2015年
远期:2016年——2020年
远景展望到本世纪中叶。
城市性质
厦门是我国经济特区,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港口及风景旅游城市。
城市目标
建设国际知名的花园城市,美丽中国的典范城市,两岸交流的窗口城市,闽南地区的中心城市和温馨包容的幸福城市。
城市战略
城市发展实施三大战略,即区域协作的大海湾战略、跨岛发展的大山海战略、家园营造的大花园战略。
城市规模
2020年,厦门市常住人口规模500万人,全市城市建设用地440平方公里。
城市空间结构
空间结构和中心体系
构建“一岛一带双核多中心”的组团式海湾城市。其中:
“一岛”为厦门岛;“一带”为环湾城市带:串联海沧、集美、同安、翔安;辐射漳州开发区、龙海、角美、南安、金门等区域;“双核”:为厦门岛和厦门东部两个市级中心; “多中心”:为思明、湖里、海沧、集美、同安、翔安等区级中心; 组团之间由海域、山体和生态绿廊分隔,总体形成城市与自然环境相互融合的生态型结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