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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青岛城市规划 划"蓝绿紫"3条保护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1-20  

  青岛是我国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日前,《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正式获国务院批复。其中《规划》文件中提到,逐步把青岛市建设成为现代化城市,计划到2020年,青岛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1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60平方公里以内。

  据了解,此次获批的《总体规划》是青岛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

  根据《规划》,青岛未来将要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合理控制城市规模。《总体规划》中确定了建设用地范围,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此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在环境保护方面,《规划》中划定了城市蓝线保护范围,今后青岛将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依托水系形成生态隔离廊道。加强对崂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海洋生态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此外,青岛还将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齐长城遗址、琅琊台遗址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做好工业遗产保护和再利用。保护好城市天际线和景观视廊,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延续城市文脉,形成集山、海、城于一体的空间格局和红瓦、绿树、碧海、蓝天有机交融的风貌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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