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政府发布《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江苏将率先打造“海绵城市”,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70%以上的雨水得到有效控制;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新建小区要规划建设雨水系统
《意见》要求,新建住宅小区要按照低影响开发要求规划建设雨水系统;推广建筑雨水收集利用和屋顶绿化技术。小区室外步行道、停车场应采取透水铺装。鼓励住宅小区绿地采用雨水花园等形式规划建设蓄存雨水的景观水体或相应设施。
机关、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交通场站和商业综合体等各类大型公共项目建设,要率先践行生态优先的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推广使用透水铺装、屋顶绿化、下凹式绿地和下沉式广场。规划用地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建筑物要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加快易淹易涝片区改造
城市排水功能也将全面“升级”。《意见》提出,江苏要全面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达标建设,加快易淹易涝片区改造,实施雨污分流,完善城市排水管网、排涝泵站和排涝河道等基础设施,加强排水管网养护和城市内涝灾害风险排查,开展城市内涝灾害风险预警,全面提升城市整体排水防涝能力。
根据安排,将加强城市排水系统与城市外围防洪排涝体系的衔接;结合流域、区域治理,积极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和岸线生态整治,加强堤防、涵闸、泵站、蓄滞场所的管护和能力提升。严格控制初期雨水污染,排入自然水体的雨水须经过岸线净化;加快建设和改造水体沿岸截流干管,控制渗漏和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根据雨水利用、排水防涝等要求,科学布局建设雨水调蓄设施。
人行道、广场等将推广透水技术
在新建城市道路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广场、停车场设计和施工中,推广使用透水技术,采用可透水材料、可下渗结构等,切实增加透水性。已经建成的怎么办?《意见》要求,今后将按照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要求,有计划对既有道路、广场实施海绵化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