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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长江中游城市群将编环境总体规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29  

  国家发改委日前举行新闻发布会,就《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行解读。

  据悉,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为主体的特大型城市群,按照《规划》发展目标,力争到2020年,长江中游城市群整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国前列。到2030年,发展成为我国经济增长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和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城市群。

  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副司长于合军在谈到《规划》实施面临的挑战时说,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机制还有待完善,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不强,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不尽合理,环境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城乡区域发展不够平衡,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任重道远。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是国务院确定的“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两个改革试验区通过多年的努力探索,已经在“两型”社会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做法。通过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可以进一步深化“两型”社会建设,推动在更大范围内建立健全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联动机制,共同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促进人水和谐、绿色发展,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据了解,长江中游城市群将通过共同构筑生态屏障、共促城市群绿色发展及共建跨区域环保机制3个方面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规划》要求,长江中游城市群将建立健全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联动机制,编制实施城市群环境总体规划,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推进生态一体化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动城市群绿色发展,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格局。

  针对长江中游城市群如何处理好城市、产业同质化的问题,于合军表示,《规划》将根据各地的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和发展基础、发展潜力,遵循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坚持走集约节约的道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努力提高国土空间的利用效率,借助合作联动、优化开发格局、避免重复建设和破坏环境,提升集约程度。长江中游城市群还有一个明显的特点,专门规划建设了一个“绿心”,这就是跨区域规划的一种优势。单个城市和单个区域的规划往往只考虑自己的事,而搞跨区域的城市群规划并不是简单的叠加,而是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虑和分工布局,在促进节约集约方面下了一些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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