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加快培育现代建筑业,记者从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了解到,我市日前已出台《关于推进嘉兴市建筑业持续稳定发展加快培育现代建筑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六大方面提升我市建筑业发展质量,切实提高建筑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能力,巩固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地位,为建设美丽嘉兴、加快嘉兴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出台背景
数据显示,“十二五”以来,我市建筑业发展迅速,行业规模和质量明显提升。全市完成建筑业施工总产值从2010年的589.9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907.9亿元,增长了53.9%;实现增加值从2010年的113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82.98亿元,占全市GDP比重持续保持5%以上;年从业人员基本保持在30万人左右。
2017年,我市共完成建筑业施工总产值1056.4亿元,同比增长16.7%;上缴税金24.44亿元,同比下降1.5%;实现利润总额15.08亿元,同比增长26.3%。至2017年底,我市共有建筑业企业535家,其中特级资质企业2家、一级资质企业76家,建筑业已成为全市经济重要的支柱性产业和富民安民基础产业。
进入“十三五”,随着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建筑业进入结构调整和发展转型的阵痛期,进一步加大对建筑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已成为上下共识。2017年,国务院和浙江省相继出台相关意见,从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建造方式、加快转变工程建设组织模式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在此背景下,我市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意见》。
《意见》亮点
“近两年来,我们通过走基层、听意见、解难题,持续开展重点企业调研活动,许多企业负责人也迫切希望政府层面加强对建筑业扶持。”市建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前期充分吸收省内、省外先进经验,相关人员先后赴温州、台州两个全省建筑业相对发达地区和江苏省南通市、扬州市(建筑业规模列江苏省第一和第三),学习考察有关建筑业发展和规范建筑市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加以吸收和借鉴,同时也充分征求县(市、区)和部门意见。
记者注意到,《意见》旨在推动我市建筑业加快转变建造方式,打造现代建筑产业,主要从四个方面推进。一是做大做强施工总承包企业,鼓励建筑企业股改挂牌、上市融资,以及通过兼并重组、收购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市内外建筑业企业,实现企业做大做强,提高行业集中度。二是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支持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建设。在住宅类项目建设用地中,要确保一定比例的用地采取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式建设,并逐年提高比例。三是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全面贯彻实施《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和《嘉兴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年)》。四是全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根据《嘉兴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年)》,明确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实施比例、住宅全装修实施范围等要求,列出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年度项目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走出去”一直是我市建筑业发展的“薄弱项”,为此,《意见》提出鼓励建筑企业“走出去”发展,鼓励境外工程项目承包,并给予一定的奖励。例如本市建筑业企业在市外承建的工程项目荣获国家、省级奖项(杯)的,经相关部门认可后可享受本地相应奖项的优惠待遇。
《意见》将自7月5日起实施。
摘自 《南湖晚报》 2018.06.14 记者 周佩佳 通讯员 李吴芬